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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贵州省委员会(贵州省博览事务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文章来源:贵州省贸促会(博览局)

发布时间:2025-03-27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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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根据贵州省“八五”普法规划部署、《2025年度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以及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的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原则,结合省贸促会(省博览局)职能实际,制定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党的创新理论关于法治的最新成果。包括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

2.党内法规。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

3.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

4.正确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

(二)个性普法内容

1.对外贸易及展会展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

2.推动服务对象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

二、普法对象

贵州省贸促会(博览局)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服务对象等。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庆祝中国贸促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上的重要视频致辞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贸促(博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贸促(博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升会(局)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引导服务对象进一步提高涉外合规经营和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国际贸易促进和博览事务法治建设迈向新高度。

四、工作计划

(一)制定普法工作方案、要点、计划,科学部署年度工作

1.研究制定《省贸促会(博览局)2025年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省贸促会(博览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省贸促会(博览局)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责任部门:法律事务部;完成时限:2025年3月底前)

(二)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

2.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中法委发〔2021〕2号)的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责任部门:综合部;完成时限:2026年1月底前)

(三)认真落实学法工作,加强普法队伍建设

3.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本单位法治培训内容。(责任部门:综合部、法律事务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4.研究制定《贵州省贸促会(博览局)2025年度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通过学习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规范其行为举止,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5.继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落实日常学法用法制度,保证本单位在线学法参考率达100%。(责任部门:法律事务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四)深入开展以涉外法治为重点的普法宣传

6.围绕国际贸易及服务对象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及包括《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内的自贸协定宣传,推进贵州省RCEP高质量实施,助力企业更好“走出去”。(责任部门:法律事务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五)围绕贸促(博览)职能,积极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

7.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题法律讲座、法治文化建设、法律知识竞答等活动,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结合会(局)职能,每季度开展一次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强涉外企业法治意识,促进涉外企业依法经营。(责任部门:法律事务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六)充分运用各类平台载体开展普法

8.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年内发布不少于4条普法信息(其中不少于2个案例)。(责任部门:办公室、法律事务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9.创新设立法律服务日,通过会(局)公共法律咨询服务平台积极回应服务对象咨询,在提供商事法律服务过程中向涉外企业普及法律知识;加强贸法通平台宣传推介,帮助省内涉外企业用好贸法通资源。(责任部门:法律事务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五、责任领导

贵州省贸促会(博览局)牵头负责普法工作的分管领导为党组成员、秘书长王红波。

六、责任部门

贵州省贸促会(博览局)法律事务部牵头负责普法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俊、彭素

电话:88949531,88949534

邮箱:falvshiwubu@ccpitguizhou.org.cn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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